2012年1月11日,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查,同意认定包括希尔安药业在内的55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从
据档案查阅,早在2005年,我司就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产业企业,2008年被认定为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今年的复审认定使我司延续了此项国家级殊荣。
据了解,本次认定审核对参选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为知识及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需具有多项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超过销售收入相应比例的科研经费投入,超过60%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
希尔安药业顺利通过审核再次证明了企业的经济实力、技术优势及管理水平,标志着企业具备较高的技术研发水平,拥有多项核心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极大提高,可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这是对企业的鼓励和鞭策,为公司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撑平台,有助于企业更加科学规范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