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的泰州,春暖花开,鸟语花香。10日上午,中国价格协会医药价格专委会一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正式召开。会议释放出两个重要的信号:一个是低价药政策;一个是差别定价政策。这两个政策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对我国的医药行业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郭剑英司长针对14年医药价格改革形势做了专题报告,报告指出:国家发改委目前的医药价格工作重点将由药品定调价转向价格新机制的制订和建立。这意味着特别受关注的药品调价工作(包括中药调价工作)将逐步放缓。低价药政策推出和如何利用价格杠杆促进企业投入创新研发的差别定价机制建立将是今年工作重点。
据了解,低价药政策将突出保护低价药品,从而达到保障百姓基本用药需求的目的,其主要手段是放宽价格、完善价格管理方式,不再制定最高零售价,而是根据日费用进行分类管理,日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西药3元,中药5元,只要低于这个标准,就可以直接挂网销售,而不用通过招投标来确定价格。
差别定价政策指优质优价,即政府利用价格杠杆来促进和鼓励药品研发创新和质量提升,使相关企业获得合理投资回报,同时满足民众不同层次的用药需求。
我司作为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应邀参加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