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优化,我司与优质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希尔安药业  2017/11/13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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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公司分别考察并约谈了部分供应商,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优化了供应链。

协议规定战略合作伙伴为公司规定品种的主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公司最少将全年三分之二左右的采购量交由战略合作伙伴供应;但是当战略合作伙伴对某个战略合作品种连续三次报价都不具备优势时,公司有权重新调整该品种主供应商。同时,协议要求战略合作伙伴有同公司信息共享的义务,当战略合作品种或其它品种的产地和市场明显行情变化或对后市的分析和预测情况有义务与我公司进行信息共享,不得刻意隐瞒。为确保该战略合作协议的严格执行,维护好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协议还明确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并据此进行严格的违约处罚。

与优质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我公司优化供应链的重大举措,为此我公司综合考评了供应商的价格、质量、供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以及双方合作的长远性,更加重视价格与价值、效率的关系,保证及时有效的供货,加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正常生产提供充分的供应保障。新的合作方式可降低或逐步转移我公司的采购风险,在合作中供应商在双方都认可的低价状态时进行备货,双方约定在合作中共同承担涨跌的风险,这不仅增加了双方的抗风险能力,也使我公司在合作中始终保持低库存状态并能得到及时的供货。

此举从根源上解决了我公司原材料采购的质量与可靠性、及时性之间的矛盾,在逐步提高我公司采购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