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本品含生草乌、生川乌、生马钱子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壮骨麝香止痛膏
汉语拼音:ZhuangguShexiangZhitongGao
【成份】人工麝香、伤湿止痛流浸膏、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
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液
体石蜡。
【性状】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功能主治】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
【规格】每张7×10厘米
【用法用量】外用,贴于患处。
【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用药局部水肿、皮肤溃烂。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
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
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包装】塑料袋包装;10片/袋×20袋/盒×20盒/箱;4片/袋×100袋/听×12听/箱。
【有效期】36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
B-2689-97-2006及国药典中发(2009)146号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461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5年05月29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
邮政编码:401520
电话号码:(023)816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