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海马追风膏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麝香海马追风膏
汉语拼音:Shexiang Haima Zhuifeng Gao
【成 份】生马钱子、荆芥、当归、红花、怀牛膝、木瓜、防已、赤芍、
防风、甘草、川芎、天麻、杜仲、没药、肉桂、乳香、海马、樟脑、人
工麝香、冰片、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汽油、橡胶、羊毛脂、氧化锌、凡
士林、松香。
【性 状】本品为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功能主治】驱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风寒麻木,腰腿疼痛,四肢不仁。
【用法用量】贴患处。
【不良反应】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
【禁 忌】
1.孕妇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5.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运动员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本品含生马钱子,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
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9.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或皮肤发红时,应立即取下,
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
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
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药用复合袋包装;1片/袋。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3-B-4051-
98-1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097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8年01月31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
邮政编码:401520
电话号码:(023)81660303
传真号码:(023)81660303
注册地址: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
网 址:http://www.hilan.cn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